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公告!
更新时间:2025-0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海阳市2025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O.1考核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并经现场确认。网上报名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系统在线”模块,进入“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系统”进行。
(三)报名安排
1. 师资人员信息注册(7月9日至7月15日)。符合《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条件,拟担任考核申请人的推荐医师、指导老师或指导医师的师资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往年已注册师资人员进入系统用户中心进行编辑激活)并提交。
2. 考核申请人网上报名(7月17日至7月30日)。考核申请人登录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申请。
3. 县级现场确认(7月28日至8月1日)。经师资人员及海阳市卫生健康局线上审核同意的考核申请人,须从系统导出报名材料并完善相关信息,携带相关材料到申请报名的海阳市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7月28日至8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地点:海阳市经济开发区海发大厦1507室(中西医结合指导科)。推荐医师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不受理报名申请,不受理跨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材料一经上交概不退回。
(四)审核公示(7月-10月)。县级、设区的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依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者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NO.2考核安排
考核拟于2025年10月24日至26日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以个人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请密切关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
NO.3其他事项
(一)申请考核人员务必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参加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师资人员和考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注册及报名,各环节截止日期当日17:0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四)通过省级审核公示的考核申请人,依据我省有关规定和标准缴纳费用。具体缴费方式及时间请密切关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逾期未缴费的考核申请人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鲁卫发〔2021〕3号)为准。
考核申请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NO.1师承学习中医人员
1.《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
3.《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一式两份);
4.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 推荐医师的《推荐医师承诺书》(一式两份);
6. 推荐医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7. 指导老师的《指导老师意见表》(一式两份);
8. 指导老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或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由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
9. 师承学习人员指导老师带教医疗机构同意意见函;
10. 连续跟师满五年的合同原件、复印件;
11. 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相关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原件(须经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核准);
12. 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可提供相应的图片及视频材料等)原件、复印件2份或电子版。
其中,第1、2、3、5、7、9项通过系统导出打印后完善相关信息。考核申请人应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NO.2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
1.《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
3.《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一式两份);
4.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 推荐医师的《推荐医师承诺书》(一式两份);
6. 推荐医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7. 指导医师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8. 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多年实践人员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连续满五年证明》,或者十名《患者推荐证明》,或者在本省取得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复印件;
9. 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可提供相应的图片及视频材料等)、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或电子版。
其中,第1、2、3、5、8项通过系统导出打印后完善相关信息。考核申请人应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